排煙風機應設置在專用的風機房內或室外屋面上,風機房應選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.0h的隔墻和1.5h的樓板及甲級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離隔。當條件受到限制時,可設置在專用空間內,空間四周的圍護結構應選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.0h的不焚燒體,風機兩頭應有600mm以上的空間。
當有必要與其他風機合用機房時,應符合下列條件排煙風機可選用離心式或軸流排煙風機(滿足280℃時連續作業30min的要求),排煙風機入口處應設置能自動關閉的排煙防火閥,并聯鎖關閉排煙風機。排煙風機宜設置在排煙系統的頂部,煙氣出口宜朝上,并應高于加壓送風機的進風口,兩者筆直間隔不應小于3m或水平間隔不應小于10m.當系統中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打開時,排煙風機應能自行發起。
機房內應設有自動噴水救活系統;機房內不得設有用于機械加壓送風的風機與管道;排煙風機與排煙管道上不得設有軟接納。排煙管道有必要選用不燃資料制造,當選用金屬管道時,管道內風速不宜大于20m/.
當選用內外表潤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屬資料管道時,不宜大于15m/s.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,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選用不焚燒資料進行隔熱,并應與可燃物堅持不小于150mm的間隔。